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植物保护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1/05 10:34:12   来源: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保护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 董金皋 张淑云

副组长: 张金林 马  波 杨志辉

  员: 王海燕  闫红飞  胡同乐 李 静 刘颖超 尹宝重 徐 芳 贾 彬

负责转专业的具体实施。

二、转专业对象

对拟转入专业感兴趣且有一定专长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转入条件及考核要求

(一)转入条件

申请在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须在本专业(类)排名位于前30%且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申请在第三学期初转专业的,须跟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二)考核要求

(三)录取规则

1.转专业成绩由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组成。


2.录取方式

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按转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名额,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在第二学期初、第三学期初,公示栏公示等方式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并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第二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入专业人数的20%,第三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入专业的10%。

(二)志愿填报。学生自主填报志愿(限报一个),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

(三)转出资格审核。按照转专业条件审核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资格。

(四)转入资格审核。按照转专业条件审核拟转入学生的转专业资格。

(五)组织考核。按照考核要求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六)名单公示。按照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通过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公示3天。

(七)材料报送。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八)确定结果。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主页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生转专业后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选课和课程的认定

1.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习相关课程。

2.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通过的课程,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视为等效后予以承认。

   (二)学生转专业后的毕业资格审核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六、申诉方式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不服,可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办法》提出申诉。

七、其他说明

1.转专业指导。由团委老师,通过开会等方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并向学生提供转专业相关咨询。

2.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关闭本页面
  • 上一篇:植物保护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
  • 下一篇:植物保护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电话(TEL):+86-312-7528160
    电话(TEL):+86-312-7528162
    邮编(Code Postal):071000
    地址(Add):中国·保定市莲池区乐凯南大街2596号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务实楼
    冀ICP备05024133号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052号
    河北农业大学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9  河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