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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5/20 13:40:37   来源:植物保护学院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院长担任组长。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全过程、接受申诉等,书记担任组长。

3.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1个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由导师组成,随机确定,不少于5名,同时配备考场助理和复试秘书。

4.远程复试技术服务保障小组

学院成立远程复试技术服务保障小组,负责远程复试期间的技术保障工作。熟悉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性能和操作,与网络中心等建立联系,应对远程复试中的突发状况,确保远程复试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

植物保护学科2021年博士招生规模为7人(含硕博连读生4人)。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各方向不分指标。非定向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

三、复试分数线

按照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再另划分数线。按照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复试比例为除硕博连读生外剩余招生计划的200%,确定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5月21日前考生将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生的学生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用“扫描全能王”扫描成一个PDF,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邮件主题注明“【资格审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发送至邮箱50607746@qq.com。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五、复试

1.复试时间

复试定于5月24日下午2:30开始,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放弃复试请提前告知学院。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方式及流程

(1)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选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的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面试系统”入口:

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

操作及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5月21日进行远程复试平台模拟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流程

考生须于复试当天早8:00登录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入报考专业复试考场报到候考(考场助理负责联系监管),复试顺序由平台随机产生。等待复试组长或考场助理邀请进入考场面试。外语水平测试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专业知识、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测试则需要考生随机抽取带有编号的密封试卷,复试组长或复试老师打开试卷,按照考题题号读题,考生回答,每题答题结束时需附加一句“答题完毕”。待所有考题回答完毕,复试组长或复试老师询问考生是否结束面试,考生回答“是”后,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离开面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

(3)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外语水平20%。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主干课程。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2.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 统考生同一专业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双向选择

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同时导师需签署《博士生培养质量保证承诺书》,学生签署《培养协议》。未列入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每位导师每年只能招生1名学生,因导师指标限制不服从学院安排的或无接收导师的取消录取资格。

4.不合格考生判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5.入学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特殊情况

复试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参考学校硕士复试应急处置预案)的处理办法。

八、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会在我院网站对复试名单,所有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专业、导师等信息进行公示。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312-7528163;申诉、投诉电话0312-7528162。

河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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