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学院“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薛庆林
副组长:张金林
成员:杨志辉、王勤英、李瑞军、王逍冬、刘颖超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王新建
组员:张瑞强、魏国树、马博林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1.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018年国家A类考生要求。
2.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调剂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5安排复试。若调剂生源不足1:1.5,可全部安排复试。
四、各专业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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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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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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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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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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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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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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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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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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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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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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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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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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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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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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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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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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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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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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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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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日期为3月30--31日,包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放弃复试请提前告知学院。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
1.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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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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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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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8: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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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图书馆北楼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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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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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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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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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11: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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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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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下午2: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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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B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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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理学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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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B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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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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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B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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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学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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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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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B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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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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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8;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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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B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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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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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内容
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笔试、听力、口语)、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同等学历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
2.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36分)。
3.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4.外国语成绩不及格(低于24分)。
5.体检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
7.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8.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9.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2.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
学院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拟录取顺序:
(1)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
八、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将在本院网站对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312-7528163;申诉、投诉电话0312-7528165。
九、其他
1.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于第一时间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或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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