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考生,确保我院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6号)精神,现就我院2017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长:薛庆林;副组长:董建臻;成员:张金林 王勤英 杨志辉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组长:李洪涛;成员:张瑞强 安江燕 魏国树
二、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各专业招生规模
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017年国家A类考生要求。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调剂生的专业,根据生源实际情况,按不低于120%(四舍五入)安排复试人选,差额复试。
2017年学校确定的我院分专业招生规模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植物病理学
|
090401
|
16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090402
|
8
|
农药学
|
090403
|
7
|
植物保护
|
095104
|
30
|
根据实际情况,在录取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指标按照计划不做调整。第一批复试后,学校视其生源余缺的变化及时调整各院招生规模,再进行后续复试。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
拟先安排两期复试,第一批复试日期为3月27--28日,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后,若还有招生指标没完成,再组织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含破格生)复试日期为4月3--4日。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体检表,于复试前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要有医生填写的体检结果)。
考生持本人的体检结果到河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笔试、听力、口语)、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复试内容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3月27日上午8:00-8:45 |
植保学院B1217 |
英语笔试
专业课笔试
|
3月27日上午9:00 |
图书馆T1108 |
综合面试 |
3月27日下午、28日上午 |
各专业实验室 |
4.同等学历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
5.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6.调剂: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7.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于3月29日(第二批调剂于4月5日)下午到复试学院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8.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四、资格审查
1.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各复试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各学科复试小组要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招办备案,严防复试环节冒名顶替。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刻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一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二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种考试纪律。三是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四是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36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3.外国语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
6.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7.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招生学院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
1.首先确定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其次是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
3.最后是破格生。
八、信息公开公示
1.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的申诉和投诉电话:0312-7528165。
2.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将在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研究生招生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九、其他要求。
1. 为保证调剂工作有序进行,以下情况需考生确认并签字:
(1)调剂考生自愿选择复试专业后,不能更改专业,考生应签字同意调剂到该专业。
(2)校内一志愿考生自愿调剂后,即使原报考专业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或招生名额增加,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2. 在我校参加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我校的其他专业复试。
3.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求各专业面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复试后,拷贝到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4.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植物保护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